突然覺得很好奇,到底什麼叫做公平?
照理來說公平就應該公正無私,不包含任何私人情緒及立場,一切以公為本、以平為準吧?
所以當有人受到差別待遇的時候會去喊不公平,這我可以理解。
但是當自己成為備受偏袒的那方時,有很多人就啞了、消失了,這又是為什麼呢?
為什麼通常人們在這個時候都不會跳出來追求公平正義?
如果所謂的公平只存在於自己被歧視時,這樣的公平真的是公平嗎?
也許我也是這樣的人,抑或是是我自己鑽牛角尖。
只是剛好今天因為遇到某些事情而連帶想了許多。
有很多時候似乎都是這樣的,我們會去抗議別人對我們不公道、去爭取我們被歧視的權利。
但是當我們得到他人的偏袒或厚待時,為什麼就不會覺得不公平?
這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什麼?
有太多的觀念互相衝突違背,我們一方面堅持某個理念,做出來的事情卻又與理念背道而馳
這應該是不對的吧?
因為有些人口口聲聲喊得聲嘶力竭,不就是為了公平正義嗎?
但偏偏當事情發生時,我們又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,好像當從事主變成旁觀者之後,價值的衡量方法也跟著變了。
也許就只是很單純的隨著角色的變換而有態度上的轉換。
也許就只是很單純很單純的一種想法罷了。
但我就是有種不吐不快的衝動。
某些時候我會很討厭理所當然這個詞彙。
因為懶得思考、懶得咀嚼,只願去看整理好的訊息。
所以我們很少擁有自己的看法,更多的是屬於別人的看法。
可是有時候又會覺得理所當然是件很好的事情。
因為有很多難以解釋的事情只要丟個理所當然四個大字,彷彿一切就真的理所當然。
然後我們可以用各種堂而皇之的藉口來說世界就是這樣這樣,我們要去習慣並接受。
即使那樣的世界有多不合理,結果都是一樣,永遠都一樣。
也許本來我們就是那麼矛盾,因為我們總是並存著相違背的人性,也只能這麼矛盾。
無可避免,完全無可避免。
去他媽的無可避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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